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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育婴员培训学校--育婴员职业标准

来源:南宁市腾飞职业学校 发布时间:2011/10/12 11:0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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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婴员职业标准

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的有关规定,为了进一步完善职业标准体系,为职业教育培训提供科学、规范的依据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,制定了《育婴员职业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。

 

  一、本《标准》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,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、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,对职业的活动范围、工作内容、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。

 

  二、本《标准》的制定,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,既增加了《标准》体例的规范化,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、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,符合培训、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。

 

  三、本《标准》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育婴员、育婴师和育婴师三个等级:每个等级均包括职业概况、基本要求、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。

 

  四、本《标准》是在各有关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。参加编写和审定的人员有:丁宗一、万燕、王练、王书荃、王丽瑛、吴凤岗、杜丽蓉、张斌、张立中、陈英、陈蕾、陈学锋、胡红星。本《标准》制定过程中,得到了北京华夏汇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,在此一并致谢。

 

  五、本《标准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。自2003年1月23日起施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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